外资机构注册所需资料如下:
护照
回乡证
台胞证(并盖有中国出入境管理局的印章)
个人在境外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二份(资信证明的数额须与公司的注册资金相等)
境外公司在当地大使馆公证文件(含境外公司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年度完税状况证明、董事职位证明书等相关文件)
境外公司的近半年内的审计报告
境外公司的公章
境外公司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文件二份(资信证明的数额须与公司的注册资金相等)
护照
身份证
回乡证等
个人身份公证文件
外方个人或者公司提供的资料与上述境外公司相同
中方公司提供中-方公司的执照副本及公司公章
中方公司近半年内的审计报告原件一份
中方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二份(租赁合同要求以股东或法人代表的名义签署,期限一年以上,合同用途:生产型为工业,贸易型为办公,经当地的房屋租赁管理所审批;同时提供法人代表的照片二张及个人简历一份)
外资企业
外资投资批准证书
营业执照
刻章
代码证
基本帐户及外汇资本金帐户
地国税登记证
外汇登记证
进出口备案证明
海关注册证书
财政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