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出需要以下手续: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原参保地的社保缴费证明(可以通过原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或网上服务平台打印)。
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审核通过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参保地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包括个人账户资金的划拨和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
通过登录新参保地的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或亲自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窗口查询确认转移结果。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社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