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规则全称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是为了保证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的规则。该规则于199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69次会议通过试行版,后续经过多次修订。
高检规则的内容主要包括:
1.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同时遵循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2. 该规则旨在确保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3.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包括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检察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高检规则的规定办理刑事案件,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