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死亡证明在哪个部门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3:38:38    

死亡证明的开设部门根据死亡发生的地点和性质有所不同:

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

由负责救治或接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死亡证》。

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

由家属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到死亡地点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申办《死亡证》。

非正常死亡个案

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致死,或工伤、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致死,由事发地公安机关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并出具《遗体处理通知》。

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办理流程

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由诊治医生开具《死亡证》。

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由家属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非正常死亡个案,由公安司法部门办理并出具《遗体处理通知》。

注意事项

死亡证明是严肃的法律文件,严禁涂改或撕毁。

办理死亡证明时,需提供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开具死亡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部门:

医院:负责救治或接诊的医院出具死亡证明。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个案出具死亡证明。

公安部门:负责非正常死亡个案的死亡证明出具。

建议家属在办理死亡证明时,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