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相关问题的联系部门如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会指定一个专门的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来处理相关事务。
具体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受市、县级人民政府的监督。
各区县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拆迁项目的信息,包括项目范围、实施时间、补偿标准等。
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可以接受市民对拆迁问题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并将问题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如果发现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可以向纪委监委部门举报。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如果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存在争议,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联系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