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费用的收费标准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具体如下:
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每件交纳50元。
按照1.5%交纳。
按照1%交纳。
按照0.5%交纳。
按照0.1%交纳。
此外,申请诉保全措施时,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的费用标准如下:
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千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保全措施的申请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
综上所述,执行费用的收费标准根据执行金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人需在申请执行时预先交纳相应的费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院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