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
工程建设的申请报告、上级批文、计划任务书及批复等。
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检验报告、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等。
施工纪录、施工日记、材料代用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等。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等。
验收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地基验收记录及桩基检测认证报告、基础、主体等关键部位验收记录等。
工程质量原始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等。
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建筑竣工图、结构竣工图、给排水竣工图、采暖竣工图、电气竣工图、通风与空调竣工图等。
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
以上内容应当完整归档,确保整个项目所有组成部分的资料都无遗漏。具体的分类方式有按工程建设阶段(前期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分类,或按专业类别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