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
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之间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或账本等。
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的陈述。
指被害人就其遭受的侵害所作的陈述。
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供述和辩解。
指由专家或专业机构出具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分析和意见。
指侦查机关在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过程中所作的笔录。
指以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形式记录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所有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