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系统通常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中央政府:负责国家大政方针,如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等)。
地方政府:负责地方事务,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
职能: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和监督。
运作方式:涉及行政决策、执行、协调和反馈。
职能定位、权力配置、运行规则和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划分。
公安局:既是一级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
中央垂直管理: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
省以下垂直管理:如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
教育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行政系统是确保政府工作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组成部分,随着科技进步而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