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面临仲裁失败的情况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如果仲裁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等,您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如果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且无法撤销,但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您认为仲裁过程中存在新的事实和证据,可以重新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您可以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当事人能够达成协议,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交和解协议。
如果不存在上述可操作的情形,您需要接受仲裁裁决结果,并按照裁决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