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西安市民沙女士每天都在为楼下公共区域里时不时传来的噪声,以及担忧自家隐私外泄而闹心。尽管她多次向小区物业办及当地执法部门投诉,可至今假山依旧、墙依旧、烦恼依旧。
>>业主讲述
二楼公共区域私建
投诉后对方竟装上摄像头
沙女士住进西安市纺织城纺西街合能铂悦府小区已多年。自去年5月以来,她宁静的生活被打破。原来,楼下住户卖房搬走后,新来的住户重新装修,并且在其屋外二楼的露天公共区域里,先后装上地板、砌墙、垒假山。由于该公共区域时常有人走动,离她家窗户很近,因此,脚步声、说话声时不时就能传到屋内,而家人在屋里说话、活动,她也总担心被外面听到。
“我儿子、女儿的窗户朝北,下面就是公共区域,有时下面说话能听得非常清楚,既影响休息也不安全,给物业办反映后,对方不仅不改,还在下面装了四个摄像头,其中两个正对着我娃的窗户。”4月16日下午,沙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最初给物业办投诉后,楼下住户还托人找过她,想给点钱,希望她不要再投诉了,可她无法接受,因为“我们不可能住两天就搬走,而是要长期住下去,噪声、隐私和安全感,都不是小事吧?”
沙女士说,她拒绝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常有人在她家门口晃,吓得她不得不将一把菜刀放在玄关的柜子上,用来防身。她拿着去年楼下装好的摄像头的手机照片告诉记者,也就是那一阵子,对方还在该公共区域装上了摄像头,由于摄像头正对着自家,气得她立即报警,后在当地派出所介入下,这些摄像头才很快被拆了。
>>相关部门
物业、住建部门去年已介入
但违建未能彻底拆除
记者看到,被私占的涉事公共区域实际上是该小区一栋楼宇的商铺层面。从沙女士家望去,呈“L”形的一段公共区域大约有40平方米(售楼处图纸显示),虽然装在楼沿墙上的四个摄像头均已不在,但放置摄像头的支架仍在,其中有两个放摄像头的位置,正对着沙女士一对儿女的窗户。而在此区域西边,是一截垒起的砖墙,东边有一处围起的小假山,假山附近还有收起的遮阳用具、休闲桌椅等。
“下面没人走动时还好,有人出来,说话声就听得很清楚……”沙女士说,楼下住户似在其屋子的东北角开了个出口,因为怕吵,她干脆用一块垫子把与其最近的一个卫生间半截儿窗户挡上了。
针对沙女士的苦恼,16日15时30分,记者来到楼下住户门口,但多次敲门均无应答。记者又找到小区物业办,王姓工作人员介绍,早在去年接到沙女士投诉后,物业办就下了通知,要求涉事业主停止施工行为。
在物业办出示的一份“装修违规整改通知书”上,记者看到,小区物业办曾于2024年11月12日要求涉事业主停止在“商铺层面违规搭建改造”,并限其7天内恢复原状。王姓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物业办没有执法权,对于沙女士要求彻底拆除的诉求,只能建议找执法部门求助。
同年11月22日,西安市灞桥区住建局介入此事。该局综合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吕刚介绍,去年接到小区物业转办的投诉后,中心立即派员前往违建现场执法,对涉事业主责令整改,由于该公共部分至今未恢复原状,根据物业相关管理条例规定,目前已对涉事业主进行了约谈,随后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将给予处罚。
>>律师说法
如违建严重损害业主权益
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拆除
“小区的公共区域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每一栋楼、每一个单元的公共部分,在未经全楼或全单元业主的同意后,任何人不得私占。”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如违建严重损害了业主权益,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强制拆除。
赵良善说,今年4月1日实施的《公共区域场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首次给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智能可视门锁划定了法律红线,“业主随意在自家门口对着对门或公共空间安置摄像头,是法律不允许的。”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潘津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