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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营经济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也不能变 | 直击发布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8 14:53:00    

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张恒 北京报道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情况。

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这部法律将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在发布会上介绍,这次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一些有效做法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王瑞贺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在第一条中明确“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规定: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把“两个毫不动摇”,就是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民营经济促进法

王瑞贺说,《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定位,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在法律中明确这个定位,是党中央的科学判断,是社会的共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王瑞贺表示,制定这部法律充分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也不能变,必将推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备、保障体系更加有力有效。

来源:顶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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