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取保候审的传唤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而言,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至其所在城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个人住所进行例行讯问,但必须出示相关证件。传唤和拘传的持续时间通常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然而,若案件情况特别重大或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时,传唤和拘传的持续时间则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因此,在处理重婚罪的取保候审事宜时,传唤的时间应严格遵守以上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或二十四小时,具体时限将视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
此外,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取保候审后多长时间检察院会传唤讯问,但根据实践中的操作,检察院会根据案件侦破进度提前通知嫌疑人到有关部门接受讯问。取保候审期间对传讯次数没有限制,但犯罪嫌疑人应当做到随传随到,积极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