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亡的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包括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这些费用都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计算。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由于相当严重程度的人身损害,致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费用。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相关费用。
这些费用的计算都是为了保证受害人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