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时,工资的计算应遵循以下规则:
试用期工资通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加班,应按照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具体为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公司原则上不能扣除工资,除非有经济损失赔偿。工资应在离职当天结清,或在公司常规发薪日再发放。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结合上述规则,计算您应得的试用期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