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的产假天数为 158天。具体包括:
1. 正常分娩的产假为15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湖北省额外增加的60天产假。
2. 难产的产假为173天,即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加上湖北省增加的60天产假再加上15天难产假。
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因此,武汉市生育的产假天数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最少为158天。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的生育情况,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的产假和护理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