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通常指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当事人因对合同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导致合同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符,并造成较大损失。
合同在订立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不利地位或缺乏经验,使得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民法原则,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
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一方或第三方通过胁迫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使其签订合同。
当事人可以在发现上述情形之一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通常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提出撤销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