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设置抵押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抵押登记申请书;
抵押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
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主债权合同原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查档结果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房地产估价结果证明或价值认定书等。
双方带齐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登记机关审查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并符合规定。
审核通过后,登记机关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办理完毕后,抵押权人应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屋管理局或专业法律顾问获取详细信息。此外,房屋抵押前应确保房屋未设置过其他抵押权,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