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确认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风险报酬转移: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
管理权不保留:企业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控制权不实施:企业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收入可靠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且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可能性高:收入很可能流入企业。
安装和检验完毕: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检验完毕后确认收入,若安装程序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
收入确认时点依据具体合同条款和经销商的验收情况而定,一般是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交货方式不同确认时点不同,例如在FC交货方式下,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确认收入;在FOB和CIF交货方式下,货物过船舷时确认收入;在DAP交货方式下,货物运抵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履行完毕:在满足合同条款,完成劳务且客户确认取得相关劳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根据劳务完成进度确认收入,适用于劳务周期较长、分阶段完成的项目。
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销售商品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确认收入时,必须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根据交易的实质而非仅仅是法律形式。
企业应当根据具体业务模式、合同条款以及风险报酬转移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收入确认政策,并在财务报告中准确反映企业的收入情况。同时,企业还需遵守相关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收入确认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