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收入的确认政策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10:17:35    

收入的确认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一般商品销售

风险报酬转移: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

管理权不保留:企业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控制权不实施:企业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收入可靠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且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可能性高:收入很可能流入企业。

需要安装的商品销售

安装和检验完毕: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检验完毕后确认收入,若安装程序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

经销商模式

收入确认时点依据具体合同条款和经销商的验收情况而定,一般是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

交货方式不同确认时点不同,例如在FC交货方式下,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确认收入;在FOB和CIF交货方式下,货物过船舷时确认收入;在DAP交货方式下,货物运抵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

履约义务履行完毕:在满足合同条款,完成劳务且客户确认取得相关劳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

根据劳务完成进度确认收入,适用于劳务周期较长、分阶段完成的项目。

托收承付方式

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预收款方式

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售后回购方式

销售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以旧换新

销售商品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商业折扣

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权责发生制原则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确认收入时,必须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根据交易的实质而非仅仅是法律形式。

企业应当根据具体业务模式、合同条款以及风险报酬转移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收入确认政策,并在财务报告中准确反映企业的收入情况。同时,企业还需遵守相关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