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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要什么条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11:05    

申诉的条件因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案件类型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申诉条件: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

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

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必须在法定的申诉期限内提出,即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之内提出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申诉人是与申诉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有明确的被申诉人

有具体的事实根据

向邮政业经营者投诉后30日(国际业务60日)未作出答复的,或对邮政业经营者处理和答复不满意的

消费者申诉时,要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被申诉人名称、地址,申诉请求、理由、相关证据、申诉日期

申诉人应当在申诉事件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诉

这些条件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申诉,包括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诉,并且可能因具体案件和申诉程序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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