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交税属于 偷税漏税的行为。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并且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少缴税款是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纳税人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仍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因此,建议纳税人严格遵守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以避免因偷税漏税而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