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可以用于出资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
包括房屋、车辆、机器设备、设施、办公用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有形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秘密等无形资产。
即出资人对国有土地或农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等。
股东对另一公司享有的股权,如持有某公司60%的股权或某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或第三人对股东的负债,如公司欠股东的债务,可以债转股方式出资。
总结:
股东可以用于出资的财产包括货币、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或股票以及债权。这些出资方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进行评估作价,确保出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