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名单的限制时间主要根据被执行人的具体行为和相关法律规定而定,具体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期限一般为 两年。
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期限可以延长至 一至三年。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综上所述,失信人员名单的限制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具体期限根据被执行人的行为和相关法律规定而定。
建议:失信人员应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避免限制期限的延长,并尽早恢复个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