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体工商户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需要进行依法纳税。
这些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而需要由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是指根据税法、行政法规规定负有扣缴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来说,扣缴义务人可以是国企、私企、外企等各种类型的企业,也可以是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部队、学校和其他单位等。他们负责在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从而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负。
综上所述, 多种类型的企业和单位需要扣税,包括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