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护理期鉴定通常 在30个工作日内得出结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需要延长鉴定工作的执行期限,则应事先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并且最长不应超过60天。
此外,护理期限一般原则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如果出院后伤者仍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医院会开具相应证明文件,但护理期限不会超过二十年。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因此,车祸护理期鉴定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而护理期限则根据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最长不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