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前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建设单位向当地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
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立项的批复。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项目勘察,并签订勘察合同。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并签订设计合同。
初步设计批复后,进行正式设计。
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签订审查合同。
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建设局或规划局)办理项目规划手续。
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办理项目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向当地消防管理单位办理消防审查手续。
建设单位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企业。
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施工单位)。
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
委托工程实验检测单位。
施工单位需落实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编制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演练等。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包括提供资质等级证书、担保函等资质文件,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
工程项目审批,施工单位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工程项目申请书,经审核批复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勘察设计审批,施工单位需要委托专业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批。
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单位需要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工程款项、工期等内容。
施工单位需要上报监理单位资料,包括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质量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测量放线等资料的报审。
施工组织设计、应急预案及专项方案的报审与审批。
施工进度计划、地形复测报告、测量放样资料、进场设备、进场材料报验等。
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前仔细梳理并按时完成上述手续,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