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如果职工的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如果职工的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对于仅务工几天就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如果无法确定实际工资标准,应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或相同相近行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可适当延长。
建议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应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而不是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确保其基本生活需要得到保障。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这些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经济待遇不受影响,同时也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