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因多种因素而异,包括土地的实际成交价、土地级别、土地用途、以及是否存在异议等。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若土地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
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的40%计算。
对于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情况,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另一种方式是按平方每年缴纳一定金额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例如每平方每年2元。
如果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有异议,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准予转让时,出让金征收标准根据土地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非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35%,商品住宅和综合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40%等。
由于各地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不同,每个地区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也不一样。因此,具体数额需参照当地的标准。
示例计算
假设某宗土地的成交价为100万元/亩,且该成交价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根据上述标准,土地出让金计算如下:
成交价不低于40%的部分:100万元/亩 × 40% = 40万元/亩
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则按全部地价的40%计算,即100万元/亩 × 40% = 40万元/亩
因此,该宗土地的土地出让金为40万元/亩。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参照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标准来确定土地出让金的数额,以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