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犯罪主要涉及以下罪行: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当行为导致30人以上参与且层级在3级以上时,组织者、领导者将面临刑事追诉。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