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7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廖志 杨青 蒋艾林)0.5元一条,售卖在校学生个人信息数据。岳阳某医疗机构两员工共合谋卖出7万余条学生个人信息给多家培训机构及买家易某,而易某又以1元一条的价格卖出。记者今天从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获悉,三被告人均获刑。
医疗机构员工卖个人信息
看到同事徐某在打听“哪里可以获取学生个人信息”,岳阳某医疗机构员工谭某留了个心眼,他的工作能接触到医院的数据共享盘,里面存有大量在校学生信息数据。于是,谭某找徐某一合计,两人他将学生信息数据进行下载并出售。谭某负责下载学生信息数据,徐某负责对外联系买家进行售卖,获利平分。
2020年至2024年间,谭某、徐某将从医院获取的学生个人信息出售给买家易某,以及多家教育培训机构(已另案处理),共计出售7万余条,非法获利3万余元。
易某在结识徐某后,以每条0.5元的价格,先后四次向徐某购买学生信息2.6万条,支付1.3万元。在购得学生信息后,易某又将信息进行了转卖,共计出售学生个人信息7千余条,非法获利7500元。
三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谭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易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向他人出售,情节严重,三被告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谭某、徐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徐某、谭某出售履职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依法应从重处罚。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可认为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故可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三被告人均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谭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处罚金1.9万元;被告人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2.2万元;被告人易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7500元。
法官说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法官提醒,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因此,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及从业人员(尤其是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必须恪守法律底线和职业道德,严格落实信息保护责任,严防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否则即使用于合法经营,也同样构成犯罪。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