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土地纠纷应该向 村委会、镇乡政府、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法院寻求处理,具体取决于纠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
对于一般性的土地纠纷,可以首先尝试通过村委会或镇乡政府进行调解处理。这些机构通常负责处理农村地区的日常土地争议和纠纷。
如果调解无果,可以向县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权。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的确权、登记和争议处理。
若土地纠纷无法通过调解或行政手段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处理土地纠纷的最终途径,负责审理和裁决土地争议案件。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联系其他相关部门,如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涉及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具体问题时,这些部门也可能参与处理。
建议在选择处理部门时,先通过村委会或镇乡政府进行初步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再根据纠纷的性质选择土地管理部门或法院进行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