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的权利主要包括:
有权投票选举和罢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
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有权提出议题或议案。
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决策。
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质询。
定期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关于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的报告。
对村里的工作有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上级人民政府反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村民代表还承担的义务包括:
联系群众,真实地代表和反映所代表的村民的利益和意愿。
积极参加会议,遵守会议规定,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学习宣传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和督促村民遵纪守法。
这些权利和义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