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期间,劳动者的工资扣除方式如下:
事假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企业可以不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事假期间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经用人单位批准的假期,事假一般是不带薪的,按照当月出勤比例扣除。比如应出勤23天,但实际出勤20天,则实际应付工资为:工资总额 × 20 ÷ 23。
请事假后应扣除的工资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即:月基本工资 ÷ 21.75天。
根据职工的连续工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建议
企业制定明确政策:企业应在内部制定明确的事假工资扣除政策,并确保所有员工都清楚了解这些政策。
合同条款: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事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
公平合理:事假工资扣除应公平合理,确保符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并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
这些规定和计算方法有助于企业和员工在事假期间明确工资扣除的相关事宜,减少因工资扣除问题产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