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通常由当地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相关法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通常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工作。土地管理工作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来负责。
津冀鲁海事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巡航330海里 清理多艘碍航渔船
“好房子”划定了新起点
山西大同一车辆遇险失联 正全力开展搜救工作
王晴调研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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