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止进境的物品分为多个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如枪械、子弹、雷管、火药等。
包括仿造的货币及仿造的有价证券等。
包括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包括各种烈性毒药,如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包括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以及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包括明清文物及其他珍贵文物,这些物品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
包括各种动物尸体、土壤、以及可能含有有害物质或未经过检疫的食品、药品等。
建议您在携带物品进境前,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携带的物品符合规定,避免因违反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