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一种 基于信任的财产管理制度,具体定义如下:
委托人:
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的人。
受托人:接受委托并管理财产的人。
受益人:享有信托利益的人。
信任基础: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财产管理: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财产进行管理或处置。
财产独立性: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
目的多样性:信托可以为了受益人的利益,也可以为了特定的目的。
法律行为:信托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社会理财功能:信托公司通过开办信托业务,实现财产的保值和增值。
中长期金融功能:信托公司具有财产管理机构和中长期金融机构的双重性质。
社会投资功能:信托公司参与社会投资行为,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中介服务功能:信托公司作为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中介,提供信任、信息与咨询服务。
社会公益服务功能:信托公司可以代理经营公益基金,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资金信托:以货币形态的合法资金作为信托财产。
物权信托:以不动产或其他物权作为信托财产。
其他特殊形式的信托:如股权信托、债权信托等。
信托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现代金融体系的基本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