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包括殴打、踢、掐、抓头发、丢掷物品、高速驾驶、拘禁或使用武器等。
包括强迫对方发生性行为、侵犯身体私处或有目的地传播性传染病等。
包括辱骂、责怪、嫉妒心或占有欲强烈、跟踪对方活动、阻止对方上学或工作、隔离对方与家人朋友、编造谎言或散播流言等。
包括控制财产、阻止对方工作、破坏对方声誉或威胁干扰对方的移民或工作状况等。
如殴打、冻饿、禁闭、捆绑等。
如侮辱、咒骂、讽刺、不让参加社会活动等。
持有监护权的成人对受扶养的未成年亲属在饮食、教育、医疗、衣物、卫生等基本需求上刻意忽视,导致其营养不良、不合身的衣物、学龄儿童未去学校等。
这些行为既可以针对家庭成员,也可以针对非家庭成员。虐待行为如果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根据虐待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