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竞标舞弊可以通过以下策略实现:
明确舞弊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措施。
梳理和增补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使其具体明确。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
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投标人的诚信意识,规范其参与竞标的行为。
防止恶意竞标,如通过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加强“两场联动”检查。
对舞弊行为进行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调查摸排。
建立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增强社会监督。
建立招投标诚信档案,加强失信行为的惩戒。
推进招投标电子化,提高投标过程的透明度。
审查投标单位的能力,包括业绩、信誉等,防止关联关系单位串通投标。
科学合理确定评标标准,防止不正当竞争。
要求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以保护采购人利益。
对于复杂的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避免低价中标带来的风险。
加强政府采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构建案件移送机制。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竞标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