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车,特别是通过法院拍卖获得的车辆,其过户流程与一般车辆过户有所不同,但总体流程是相似的。以下是详细的过户步骤:
法院拍卖确认书。
车辆的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
买方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购买,则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公章)。
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两份,一份由拍卖公司交买受人,另一份交车管所)。
在过户前,必须先办理解除查封手续。法院会出具相关文件,需使用该文件才能办理过户。
将车辆开到指定的过户验车处,进行验车、拓号、拆牌和照相等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缴纳过户费。
选号并缴纳上牌费。
填写《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在车管所大厅窗口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如《机动车转移登记表申请表》。
提交上述所有资料,并等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