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江西案件判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4:38:35    

江西的案件判决结果主要涉及以下几类:

故意杀人罪

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中,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盗窃罪

陈某某和李某某因盗窃电缆线、电机、电瓶等物品,市场价值2734.45元,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官某某因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人民币4.3058万元。

王某某和何某某因多次盗窃寺庙功德箱内的钱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谢磊因犯抢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大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陈某某因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骗取保险理赔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故意伤害罪

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受贿罪

王四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这些判决结果体现了江西省法院对于不同类型犯罪的严厉惩处,涵盖了从死刑到拘役及罚金等不同刑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