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定罪金额标准主要根据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是否已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若已丧失,则构成盗窃罪;若未丧失,则为侵占罪。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若其价值达到以下标准,将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数额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可以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进行调整。因此,具体执行数额标准还需参照本地区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确定的相关规定。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且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来认定盗窃数额。
此外,盗窃毒品等违禁品,虽然按照盗窃罪处理,但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量刑。
综上所述,盗窃罪的定罪金额标准主要依据财物的价值大小,并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和社会治安状况。具体数额标准需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