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属于 社会保障职能。它是一种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制度,旨在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失业保险不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互济性的特点。
失业保险的主要职能包括:
失业保险机构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失业者支付失业保险金,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失业保险通过提供经济援助,减轻失业带来的社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并通过维持失业人员的消费水平,稳定市场需求,促进经济稳定。
失业保险致力于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失业人员提升就业能力,重新融入劳动力市场。
失业保险通过向失业者提供物资资助和就业服务,调节社会上的贫富差距,促进劳动力更合理的配置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安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