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权益,或称救济权,是指基于原权利而产生的法律权利。它与原权相对,原权是指基于法律规范之确认,不待他人侵害而已存在的权利,例如所有权等。派生权则是由于他人侵害原权利而发生的法律权利,也称为第二权利,例如因侵害物权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派生权益具有以下特点:
派生权益是基于原权利而产生的,它依赖于原权利的存在。
派生权益的主要功能是对原权利进行救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尽管派生权益是由原权利派生出来的,但它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可以单独行使。
派生权益的种类很多,包括但不限于:
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他人侵害物权、知识产权等原权利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因他人侵害所有权等原权利而请求返还原物的权利。
停止侵害请求权:因他人侵害物权、知识产权等原权利而请求停止侵害的权利。
恢复原状请求权:因他人侵害物权、知识产权等原权利而请求恢复原状的权利。
这些派生权益在民法、商法等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它们为权利人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