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资料 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而宣传资料如宣传册、宣传单页、海报、展板、宣传视频、宣传画册、宣传信封等,都是用于向目标受众传达相关信息,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增强品牌形象、促进销售或参与等目的。
在法律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如果符合要约条件,可以构成要约。而宣传资料通常被视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即要约邀请。
因此,企业在制作和派发宣传资料时,应当注意其内容是否符合要约的条件,以确保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