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癌症晚期、尿毒症晚期等,这些疾病若在羁押期间可能迅速恶化甚至危及生命,通常不会收监,因为监狱的医疗条件有限,难以提供必要的救治。
例如狂犬病,由于其高度传染性和缺乏有效治疗手段,这类患者通常不会被收监。
出于对孕妇和胎儿健康的考虑,怀孕的女性在孕期和哺乳期不会被收监。但一旦生完孩子或哺乳期结束,如果仍有羁押的必要,则可能会被依法羁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因此一般不会被收押。
包括严重的心脏病、严重的高血压(三级)、严重的肺结核等器官疾病、严重的各种肝脏疾病、严重的肾功能疾病、严重的脑血管问题、脊髓等神经元疾病导致的瘫痪、白血病、严重的糖尿病等,这些疾病若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存在上述疾病,是否收监还需根据具体病情、法律规定以及司法机关的判断来决定。此外,上述情况可能随时间、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案例中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