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卖了但什么也没了,可能是指车辆已经出售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车辆已经报废但未进行相应的注销登记。以下是这种情况下的处理建议:
如果车辆已经报废且所有证件丢失,无法通过车辆报废销户,只能办理车辆灭失证明。
办理机动车灭失证明需要前往登记地的车管所,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登记证书、行驶证、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关于机动车灭失的情况说明。
如果车辆已经出售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新车主应积极催促原车主进行过户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如果车辆已经报废且无法找到原车主,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车辆停驶。
车辆停驶后,新车主开车出来会被交警部门查扣,同时无法办理年审手续,这时新车主会联系原车主要求过户。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注销是指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拥有人需要为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
综上所述,如果车卖了但什么也没了,建议先办理机动车灭失证明,然后尽快联系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避免影响新车主的正常使用和相关权益。如果原车主无法联系,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车辆停驶,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过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