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露检(漏检)超过 6年时间后将被报废。具体规定如下:
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汽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将依法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因此,建议车主定期进行车辆年检,确保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避免因漏检而导致车辆被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