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出证明应该到 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您需要向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会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您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您再凭《准予迁入证明》和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建议您在办理迁出证明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