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这一步骤是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如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完成的。
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通常是迁入地的派出所或者区政务大厅、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申报入户。
总结:
户口迁移证应当交到 户口登记机关,具体是迁入地的派出所或者区政务大厅、公安局办证中心。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先在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迁移证,然后将其提交到迁入地的相关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