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是指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一个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一种以财产为保障的债务履行方式,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并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动力。
抵押担保的主要特点包括:
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抵押担保不转移占有,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仍保有对抵押物的占有,这与质押(转移占有)有本质区别。
在抵押担保中,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称为抵押物。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这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民法典》中关于抵押权的定义和抵押担保的具体条款,为抵押担保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